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通过见习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根据《关于印发<丰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实施办法>的通知》(丰人社发〔2017〕27 号)文件精神,招收2020年度就业见习人员,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可到我院相关就业见习岗位进行见习。现将报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
1、近两年内毕业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中职院校毕业生);
2、距毕业时间不足6个月的应届毕业生;
3、16-24岁失业青年。
见习人员须服从见习岗位安排。已经参加省、市级见习或见习已结束的人员不得重复申请见习。“近两年内毕业生”指申报当年及上一年度。
二、就业见习期限、岗位和相关要求
就业见习时间一般为3-12个月,见习岗位详细如下:
岗位名称 |
专业 |
学历 |
人数 |
岗位要求 |
医疗岗 |
临床医学 |
专科及以上 |
20 |
临床 |
医疗岗 |
口腔医学 |
专科及以上 |
20 |
口腔 |
医疗岗 |
麻醉 |
专科及以上 |
5 |
麻醉 |
医疗岗 |
检验诊断 |
专科及以上 |
5 |
检验诊断 |
医疗岗 |
影像诊断 |
专科及以上 |
5 |
影像诊断 |
医技岗 |
护理 |
专科及以上 |
50 |
护理 |
医技岗 |
检验技术 |
专科及以上 |
3 |
检验技术 |
医技岗 |
影像技术 |
专科及以上 |
3 |
影像技术 |
医技岗 |
药学 |
专科及以上 |
5 |
药学 |
综合岗 |
计算机、文秘、公共卫生、会计 |
专科及以上 |
10 |
计算机、文秘、公共卫生、会计类 |
三、报名流程
每月20号至25号携带报名资料(高校毕业生持毕业证或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失业青年持身份证、就业创业证者原件及复印件)至丰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进行初报名,我院汇总后报至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即可来我院进行见习并签订《丰县高校毕业生及就业见习协议书》。
附件1:丰县高校毕业生及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
附件2:丰县高校毕业生及青年就业见习中止申请表。
丰县人民医院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