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人民医院(开发区)食堂托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3-11-26来自:丰县人民医院
丰县人民医院开发区分院即将开业启用,医院食堂将进行委托经营与管理,欢迎具备相关经营条件的单位前来报名参加该项目的资格预审。
丰县中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一、托管内容:开发区医院食堂经营与管理(开设床位400张,工作人员近300人,就餐人数是变数)。
二、托管期限:三年。
三、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餐饮服务经营资格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20万元);
2、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
3、《税务登记证》;
四、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内容与递交
1、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内容(按下列内容装订成册,封面详附件1):
①单位授权委托书(详附件2);
②上述“第三项”的所有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供原件备查);
2、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3年12月3日,上午9时--12时,下午15时--17时,将资格预审申请书递交丰县中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五、投标保证金与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
①招标人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各投标人,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方有资格参加投标。
②请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携带投标保证金收据,于2013年12月4日--2013年12月6日,每天上午9时--12时,下午15时--17时,到丰县中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份,无论其中标与否,该费用均不退还;
2、投标保证金:
①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到交纳拾万元(¥10.00万元)投标保证金,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并视为其已放弃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方式
开户名: 丰县中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丰县建行;
账号:3200 1717 1360 5079 5039
注:请各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后,将银行电汇回单交至丰县中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持有投标保证金收据方可购买在招标文件。
②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托管协议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公章):丰县人民西路
联 系 人:李庆全、李义廷 联系电话:15298709526、15298708919
现场勘察联系人:黄进 联系电话:13705228009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丰县物价局门面楼二楼 联系人:李秀峰
联 系 电 话:051689249200 传真:051689249200
201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