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已支持IPv6访问
您的位置: 首页 » 院务公开 » 招标公告 » 丰县人民医院检测项目商谈公告

丰县人民医院检测项目商谈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24来自:总务科

我院拟对污水、废气检测项目在院内组织议价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各地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污水、废气检测(新院区健康路4002号和老院区人民路51号

申请科室:总务处

项目内容:应环保部门要求,我院须根据实施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方案定期对污水和废气进行检测。

具体参数要求请点击下载附件查看:污水处理站第三方检测要求

二、递送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8日下午14:00前。

三、供应商注意事项:

参与商务谈判或投标时,应提交的报价文件和资质文件: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严重不良记录。

(二)报价要求

1、开标一览表(或报价表)。(放于封面后的第一页)

2、分项报价表(如有分项的情况)。

说明:(1)报价表中的价格应包含标的物价款以及保险、税等各项验收前的费用。

(2)除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报价。

3、同类项目的主要用户名单。

(三)主要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水污染检测服务,空气污染检测服务,噪声污染检测服务)(复印件);

2、通过中国计量认证(简称CMA),且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所有待测项目均在认证资质范围内(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他要求提交的资料。

注:(1)上述证、照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按顺序放于开标一览表(或报价表)后。

(2)非中文的证明文件应同时提供中文译件。

(四)保证类文件

1、材料真实性声明

保证提供各种材料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质量保证书

对产品质量、货源作出保证,对因经营行为、产品质量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提醒:递交的投标资料请按上述顺序整理相关资料,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密封于文件袋内,文件袋封面写明投标项目、投标人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四、联系人:侯涵

联系电话:17798827672

联系地址:丰县人民医院总务科

丰县人民医院

电话:0516-89222658
传真:0516-81127112
地址:丰县建康路4002号
丰县凤城镇人民西路51号
邮编:22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