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已支持IPv6访问
您的位置: 首页 » 院务公开 » 招标公告 » 丰县人民医院空调设备维保商谈公告

丰县人民医院空调设备维保商谈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30来自:设备科

丰县人民医院2023年中央空调维保管护工作,,包含丰县人民医院中央空调年度保养包含人工费用和所需配件费用,具体要求见技术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丰县人民医院中央空调维保项目

(二)项目地址:丰县人民路51号(老院区)

丰县建康路4002号(新院区)  

(三)商谈时间及地点:2023年7月5日下午三点

         丰县人民医院 急诊二楼会议室

(四)项目范围:对丰县人民医院劳特斯地源热泵机组、美的离心机组保养、盾安螺杆机组、冷却塔、水处理等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机油更换,具体内容需联系项目负责人,本项目需保证中央空调等设备每天24小时正常运行。

(五)服务期限:360天

(六)除项目负责人外,日常维保人员1至2人,维保人员应当持有空调维保职业资格证书。

二、潜在供应商公司资格要求

1、潜在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商谈会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廉洁承诺书》及信用中国网站上述三项名单的截图或下载的信用报告)。

6)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潜在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1、参会公司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在江苏省内取得资质的合法有效的分支机构;

2、参会公司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央空调维修安装》A类一级(或以上)证书

3、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在本企业注册)。

四、参会公司需要对本公司的概况进行基本介绍、对本项目进行基本的论述,并提供本公司的优质业绩。

报名联系人:侯涵    17798827672   

(有意向单位携带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可实地查看)

丰县人民医院

电话:0516-89222658
传真:0516-81127112
地址:丰县建康路4002号
丰县凤城镇人民西路51号
邮编:22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