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医院服务水平,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经上级部门批准,我院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后勤工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无违规违法记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高中学历及以上,年龄:20-50周岁(1973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后勤工勤人员7人(含水电工5人、消毒供应中心岗位人员2人);
2、能适应24小时值班工作;
3、根据工作实际需求,服从科室调配;
4、有在医院、学校、社区等从业经验者优先;
5、水电工需持有岗位相应资格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四、报名资格及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 7 月 24 日至2023年 8 月1 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丰县人民医院人事科(建康路4002号)
3、报名提供材料:报考人员由本人前来报名,需提供二代身份证、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2张,如实填写报名表。
4、资格审查: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五、招聘程序
1、笔试:
(1)笔试科目:
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水、电专业知识、公共安全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2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百分制。
3、公示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人员,并公示7天。
4、体检
公示无异议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相关待遇
工资待遇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聘用人员办理五险。试用期三个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
七、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丰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丰县人民医院人事科:0516-89237017 8924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