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2、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3、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4、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5、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6、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关系。
7、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江苏省卫生厅新时期医德医风规范
1、关爱病人、钻研医术。坚持以人为本,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行医理念,以维护病人利益为荣、以侵害病人利益为耻,把治病救人、救死扶伤作为神圣的追求,把病人至上、服务至上作为自己的天职,心怀仁爱之心,想病人所想,急病人所急。刻苦钻研医疗技术,做到精益求精,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用精湛的医术帮助患者解除病痛之苦。
2、合理诊疗、精心施治。遵循医学规律,认真遵守医疗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以科学和严谨的态度对待诊断、、检查、治疗、护理的每个环节,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为病人提供科学、合理、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
3、诚信守法、德技双磬。诚实守信、遵守纪律、依法执业,不以医谋私、不追名逐利、不弄虚作假,拒收“红包”、回扣,坚决抵制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自觉遵守省卫生厅“五条禁令”和卫生部“八项行业纪律”,做到文明行医、廉洁行医,树立医德高尚、医技高明的良好形象,争做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的忠诚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