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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医保基金“守门人” | 我院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培训会

发布时间:2021-05-17来自:丰县人民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和合理的使用,提高医护人员对医疗保障基金合理规范使用的法律意识。5月14日下午,我院在多功能厅举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培训会,会议由医保办主任丁圣楠主持,副院长王洪雷、各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及部分医护人员参会。


丁圣楠主任介绍了本次培训的目的及要求,强调本次培训的重要性。《条例》作为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第一部行政法规,它的颁布是医疗保障领域立法工作的关键突破,改变了我国医疗保障工作缺乏专门法律法规的局面,对加快医疗保障法治建设,提升医疗保障治理水平,有效促进医疗保障基金有效使用,维护人民群众医疗保障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医疗保障基金作为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其使用安全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


医保办刘涵秀从学习贯彻《条例》相关内容,规范医保基金使用行为、医疗保障三个目录基础知识、日常稽查出现的问题及整改要求进行了讲解。


副院长王洪雷强调,本次培训主要是学习贯彻《条例》相关内容,规范医保基金使用行为。详细介绍了条例的制定背景,明确了医保领域各参与主体的行为责任及其法律后果,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坚决杜绝乱开药、滥检查等过度服务现象,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真正把医保基金用在刀刃上,避免资金的不合理使用和流失。不断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发展。

通过培训,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将继续深入学习《条例》,要内化于心,做到知法、懂法;外化于行,以《条例》约束医保服务行为,做到合法合规使用医保基金,促进医疗保障和医院的可持续发展,共同守护好群众“救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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