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丰县人民医院采购管理办法》和《丰县人民医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丰县人民医院设备科现对腹腔镜镜头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进行采购前公告。
一、采购项目编号:fxrmyy20191018
二、采购项目及内容:腹腔镜镜头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四、申请理由:为保证腹腔镜手术清晰度、还原度、兼容性。现需要采购与手术室storz腹腔镜配套的30°腹腔镜头一根,所以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的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专业从事生产、供应和有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
(三)投标人应是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政府部门文件规定的未被限制投标资格的单位
(四)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或其他不良纪录
(五)法人授权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
六、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布截止至2019年10月22日上午12:00前,以书面形式向丰县人民医院设备科提出意见。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城建
联系电话:0516-89219665
地址:丰县人民西路51号
丰县人民医院设备科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