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已支持IPv6访问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医院动态 » 丰县人民医院疫情防控期间门诊诊疗须知

丰县人民医院疫情防控期间门诊诊疗须知

发布时间:2020-02-23来自:丰县人民医院

为保证落实国家卫健委(国卫办医函件〔2020141号)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医疗服务的文件精神,在科学防护的基础上,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要。丰县人民医院门诊部为您准备了一份疫情防控期间的门诊就医须知,请各位病友及家属认真阅读并理解与遵守,来院期间请加强自我防护。

一、来院准备

请规范佩戴口罩,未带口罩者不允许进入院区,请您理解配合!

1.请携带您的身份证、医保卡;

2.与他人距离保持1米以上,避免人员密集;

3.进出医院通道我院安排人员值守,严格进行体温检测,来院人员均需接受体温测量;

4.如果您没有特别需要治疗的疾病或急需药物,请您暂时不要来医院。

二、就诊须知

   1. 我院门诊按照省卫健委苏防救治〔20202号文件要求,暂停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胃肠镜室检查常规诊疗,仅接诊急症患者(中午、晚上在急诊室)暂停健康体检。其他科室正常接诊。

2. 发热、咳嗽等有呼吸道症状者,请先到发热预检分诊处再次测量体温如您有以下情形请如实告知医护人员:

① 两周内有武汉、温州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持续报告社区的旅行或居住史;

② 两周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有近距离接触史;

③两周内曾有接触过来自武汉、温州及周边地区,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④家属中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或周围人群有聚集性发病情况。

如果您具有上述情况,却故意隐瞒病情,造成疫情传播,或拒不执行防护措施,您将会承担法律责任。

3. 就诊期间请听从导医安排,病友之间保持1米距离”,严格遵守“一医一患一诊室”原则, 为了您及家人安全,建议最多由一位家人陪同就诊。注意勤洗手,不揉眼,不抠鼻。

4. 为了避免密集就诊,确保您和他人的健康得到有序服务,建议可以来院前电话咨询,根据病情选择合适的时间段来院就诊,减少人员聚集。咨询电话:89237243

5.我院发热预检分诊地点在:

   预检分诊点一:门诊一楼大厅入口

   预检分诊点二:急诊室大厅入口

祝您平安健康!

                                   

2020年0222

电话:0516-89222658
传真:0516-81127112
地址:丰县建康路4002号
丰县凤城镇人民西路51号
邮编:22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