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经上级部门批准,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保安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保安人员10名(含消防员)(限男性)。
报考条件:
1、政治可靠,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2、高中及以上学历。
3、退伍军人、有消防操作资格证或保安证者优先录用。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5、双眼裸视力或校正视力在4.8(含)以上,身高为170厘米(含)以上。
6、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有其他不宜聘用情形的
三、报名时间: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四、报名地址:丰县人民医院保卫科
五、注意事项:报考人员须由本人前来报名,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同时提供二代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2张。
六、审查: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七、招聘程序
1、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100米跑、1000米跑、引体向上,满分均为100分,分别占30%、40%、30%比例计入体能测试成绩。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2确定面试对象。
3、公示
面试结束后,按体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录取人员,并进行公示7天。
4、体检
公示无异议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八、政审
政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实施。政审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九、相关待遇
工资待遇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聘用人员办理五险。试用期三个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录资格;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依纪依规严肃处理。考录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人:仇 乐 联系电话:13921779897
黄新华 联系电话:15298709755
本公告由丰县人民医院保卫科负责解释。
丰县人民医院